公民启示录:十年沉冤何时了

作者:老海2010-03-0520:52:03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站起来再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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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这死胡同有两面墙,一面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一面是沉冤面前人人平等,中间是正大步流星往前赶的这个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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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启示录:十年沉冤何时了

老海

河北有个地方叫承德,承德有个老头叫李文瑞。我们的公民启示就是从他这里启程。

十年前的1999年6月3日上午,,因粮店房屋存水将房屋泡坏,李老头到虹桥粮油公司找到经理高某,要求解决此事。两人因此而口角,尔后就是扭打。老头已经退休五年,高某仍在经理位上,扭打现场是在高的“地盘”,扭打的“胜负”自然不用想象:老头摔倒在地,一度休克(据李文瑞回忆如是说)。

中国的警察有自己的形象广告——“有困难,找警察”,同时也有全国通用的热线号码——110。那天那刻,高某想起了这句中国的警察广告。其实,他也只需想起广告,无需挂念与之相应的热线号码。因为辖区派出所就在这栋扭打现场的大楼里,也就是说,是在自己的“地盘”上。是哥们。

粮油公司与派出所同在一栋楼办公,朝进夕出的,难免不日久生情。有了这份中国式左邻右舍的情谊,事情的发展很快就顺理成章的打上了人之常情的中国式烙印:派出所介入调解,建议双方先到医院就诊。有就诊自然就有就诊结果,有结果自然就有轻重。只有到了那个时侯,人之常情才露出马尾巴:谁伤得重,谁就是被欺负的弱势一方;反之,凶手是也。

不管扭打之“胜负”,也不管谁摔倒谁安好,统统都得去就诊验伤。“哥们”的权利用在了恰到好处的逻辑里,老头不服也得服。话到这步,我的意思就很明确了,老头与高某这次扭打的真理标准就是医院的一份诊断书。再往眉毛胡子上去说,就是谁能弄到伤情重的诊断书谁就能取得这次扭打在法律上的胜利。

既然能取得扭打现场大楼里的权力胜利,就同样能取得医院大楼里的诊断胜利。这就是所向披靡的人之常情。当日上午,市中心医院的胸透显示,高某未见异常。人之常情吃了闭门羹。到了当日下午,形势发生大转变,人之常情一路高歌凯旋,同是市中心医院的CT扫描结果显示高某肋骨骨折加血气胸。第二日,高某的“伤情”更重了,断了两条肋骨,胸腔有积液。

谁能取得诊断书的胜利,谁就能从人之常情的手里接过了入院治疗的法律特权。很快,高某便以胜利者的姿态光荣入院,先后在承德市两家医院成功住院,一直住到7月23日,并成功“花掉”近8000元的医药费。

人之常情屡战屡胜,随后的胜利也就小菜一碟:

1999年7月20日,李老头因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。

1999年11月9日,双桥区检察院以李文瑞故意伤害罪向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,而高以李文瑞对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双桥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2000年7月14日,双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李老头故意伤害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;附带民事赔偿高医药费等共计13982.96元。

这宗民事纠纷的刑案化就是这样被制造出来了。然而,无论如何,它也还是一起很平常的司法案例。即使是英美法,即使是港澳台,即使司法制度都完善到了屁股沟,冤假错案也还是避免不了的。那里都有人之常情,那样都有法之常错,每一个法治国家都为此设立纠正冤假错案的再审制度。在我们国家,因为国情的需要,还另设有信访机制来补充完善司法上的再审制度。其实,我要说的故事并不是刑案化的过程。李老头的民事纠纷被刑案化后,一宗冤案才刚刚开始往下沉。我要说的公民启示,也才刚刚开始东方见白。

是哥们,喝酒去。是冤案,上诉去。李老头当然不服,当然要上诉。上诉遭驳回。再申诉。再遭驳回。这么走一遭后,案件就到了高院。老头这次申诉成功,高院立了案,要求承德重审。案件又回到了承德中院。这一回就不得了,承德重审足足拖了三年多,直到2005年1月才将案件发回双桥区法院重新审理。八个月后,双桥区法院出了再审结果,李老头还是有罪。还有罪就还是冤案,李老头就还得从上诉开始,再将前面走过的法律程序路再走一趟。第一次走,李老头足足走了五年,从2000年7月走到2005年9月。再走,没个三五年肯定是走不到头的。

事实正是如此。又一个四年后的2009年7月20日,李老头才收到再审无罪的判决书。将民案刑案化,中国司法用了一年。将冤案昭雪,李老头用了整整九年。这个李老头是在退休的第五个年头开始沉冤,待到昭雪时,李老头已经退休十五个年头。大家可以掐指算算李老头该是多老了。人生七十古来稀,如果不是李老头,而是不在七十稀之列的张老头孙老头,岂不是要含恨黄泉了?

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沉冤,动辄耗掉你人生十年八年。如果你刚而立,它能把你耗到不惑;如果你古来稀了,就能把你虚耗在黄泉路上。如果你不幸是这个国家的公民,又不幸被“冤假错”了,劝你趁年轻死了申冤的心,灭了昭雪之志。不然,你就跟这李老头那样,要走那条漫漫修远的申诉之路。李老头这辈子走过来了,下辈子打死也不会再踏一步。他说过,那路不是人走的。走中院、进高院,上省里、赶京城,要上诉还要申诉,要上访也要信访,乱七八糟的,不累死你也烦死你。那是一条没有路标但有路线的荒路。党的路线允你进来,因为你是群众。没有路标,保准你迷路,也还是因为你是群众。不管是谁,进来了就甭想轻松,甭想脱了身。

其实,这李老头不是个一般群众,他是一名退休的老警官。比常人更特殊的身份,使得他的十年申冤被赋上了更广泛的代表性:在沉冤面前,连懂法的警官都要平等到沉冤十年。换你,你一小平民小公民的,还能更怎办?

不否认我们的法治建设已经有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可喜可贺,但与此同时,我们也遭遇了并不罕见的沉冤面前人人平等。这个国家的信访机制和再审制度一定出了什么问题,不是自身发育不良,小儿麻痹或缺钙缺碘了,便是栽在了司法官僚的黑手里。得请个老中医望闻切诊,顺便雇个洋神探侦查侦查。还有一种可能,就是两者兼有之——一个弱智儿被一群大人耍了。

而现在,这两种“平等”大有相依为命的样子,相依相傍着向前。长此以往,它们就会将我们的法制建设引入一条死胡同。这死胡同有两面墙,一面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一面是沉冤面前人人平等,中间是正大步流星往前赶的这个国家。

是时候给这个夜行人提个醒了:兄弟,再往前走就是死路一条。

2010-3-4 老海

本文作者:老海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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